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23]11号及《湖南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班主任民主推荐、部门初审、资助中心核实、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其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通过现场审议,拟推荐:护理2201班樊昌娟、护理2204班马怡宁、康复2201班江玉卿、护理2301班彭双圆4名同学参评2023-2024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中职国家奖学金评议结果于即日起至10月11日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学校学校学籍资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508485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