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校本培训制度
1.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准备,提前两周写好培训讲稿,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做好学习笔记。
4.学校每学年要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情况纳入教师校本培训学分管理。
5.做好校本培训的总结工作,要在每学期末对校本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与反馈,即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又要提出改进措施。
6.教师要坚持自学,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2—4课时的自学时间,开学初制定学期自学计划,做好自学笔记。
校本教研制度
(一)学校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
1.学校领导听课要求
第一、领导听课要有计划性、目的性、针对性。
第二、学校领导听课前要有充分准备,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第三、学校领导和中层领导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每月1-2节。
第四、学校领导听课要有记录,听完课后要及时评课或反馈意见。
第五、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
2.教师听课制度
第一、教师应积极参加听课活动,凡同学科的公开课、示范课,以及学校要求的集体活动听课必须参加,并做好听课笔记,每名教师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第二、同学科、同年级的教师要互相听课。
第三、认真参加评课活动,诚恳提出意见,互相交流提高。
(二)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1.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苦练基本功。
2.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
3.学校每学期要开展课堂教学评估一次。
4.学校要定期组织教师到先进学校学习,加强与先进学校的联系。
5.学校要做好教研活动记录,教师要做好笔记。
(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结对子”在青年教师的培养中实行“导师制”。
2.“指路子”学校要对青年教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听课,并及时进行点评、反馈和鼓励。
3.“压担子”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次公开课或示范课。
4.“搭台子”学校尽可能为青年教师创造更多施展才能的机会。
备课检查制度
每学期至少检查三至四次,每次根据教案质量赋分,教案检查基本要求如下:
1.课程表、教学进度表等按所教学科学年度的具体要求齐全。
2.单元计划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课时安排合理。
3.课时计划格式正确,内容、目的、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学时间各项齐全,书写认真、规范。
4.教学过程内容具体,科学适用,体现实效性,教学方法灵活有创新,与同学科、同学年教案无雷同。
5.作业布置有具体内容,板书设计规范。
6.教学后记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况,准确记录教学得失。
7.教案节数足,提前量适宜。
8.教案本保管干净、整洁。
每学期期末将三至四次检查结果平均核算为教师教案制作的最后得分,纳入到学期优秀教师的评比。
课堂教学巡查制度
1.学校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登记。
2.教务科巡查工作人员在对每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之后,要进行登记,发现不足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课堂教学检查每天至少开展一次。
4.课堂巡查情况纳入教师学期结束时的优秀评比。
5.教师课堂教学要遵守课堂教学规范。提问和练习要求要明确,讲课语言清晰,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科学美观,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6.教师要积极运用各种现代教学手段,以加强教学直观性、趣味性,培养学生想象力和创新意识。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每学期至少检查两至三次次。每次根据作业批改情况赋分,具体要求如下:
1.作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作业次数足,作业量适当。
3.作业格式正确,学生书写规范工整。
4.批改及时认真,正确使用批改符号。
5.评语准确恰当,具有针对性,鼓励性。
6.记录及时、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具体。
7.作业收发及时,本数齐全,本面整洁。
8.及时讲评学生作业,作业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
9.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集中纠正。
每学期末将两至三次检查结果作为该教师作业费用的重要考核依据,并纳入到学期末优秀教师的评比。
上课的具体要求
1、每节课应有清晰而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师必须围绕教学目标组织课堂教学。
2、上课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系统性。
3、要合理整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
4、注意启发式教学,合理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提高课堂效率。
5、上课时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强调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营造互动的教学氛围。
6、上课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要搞好实验教学,要充分利用可用资源,尽可能创造条件多做实验。
8、教学须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教学语言应当简明、准确、规范。
9、应依据教案进行教学,合理利用教学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10、教态认真,谈吐文雅,语气亲切,不讽刺或体罚学生。
教师测评和调查制度
教师测评和调查是反映教师教学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促进教师成长的一种重要手段,学校高度重视。
一、教师测评每学期进行1-2次,有教务科组织。
二、教务科成员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参加,并要求将测评结果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
三、教师教学情况调查没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科组织。
四、参与测评和调查的学生由教务科从各年级、各班级随机抽取。
五、要保证测评和调查的真实性,要鼓励学生在测评或调查中敢说话,说真话,
教师工作规范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第二条 自觉学习和遵守《教师法》、《教育法》,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的—切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各个教学环节上将德育放在首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三条 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教务科分配的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及其它有关工作。
第四条 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
一、根据教学大纲和确定的教学时数安排教学内容与授课进度,并填写好《授课计划表》,送教务科备案。
二、提前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特点确定好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好重点、难点,设计好板书,精心编写教案。
三、授课观点无误、概念准确、论证严谨、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态端正。注意启发式、讨论式和创新式的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四、各门课程均要布置作业,作业形式可多样。作业每学期不少于十次,作业量每次不得低于30分钟,教师对学生作业认真批改并定期进行作业讲评,每学期亲自批改量不得低于十次,学生的作业情况作为平时成绩予以登记。
五、任课教师广泛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第五条 上课必须着装、仪表端正,言谈文雅。必须按时上、下课。防止并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表,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无故停课、改自习、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如因病(有医生证明)、因公等特殊情况需调课者,必须经过教务科的批准方可。
第七条 专职教师之间应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并认真作好听课记录和评议,填写《听课评议表》,期末统一交教务科。
第八条 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课程考核和学生成绩的评定,严格实行考教分离,在教材定型的基础上加强试题库建设。
第九条 教师积极参加学校、教务科组织的各种类型的教研活动,注意知识更新,了解、熟悉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教学改革动态,以教学保科研,以科研促教学。
第十条 四十五岁以下的教师还必须掌握计算机的使用。
第十一条 新进专职教师担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学老师,由教务科指定章节,组织试讲,经同行老师评议,教务科批准,教务教学领导审定认可,试讲合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第十三条 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的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严格遵守实验室、电教室等有关规定,爱护学校财产,不假公济私,不个人占用,保障设备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验等任务。
第十四条 教师必须在学校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下,认真接受教务科对教师一年一次的年终综合考核,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第十五条 各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将我校学生介绍给其他学历教育中介机构。
第十六条 此规范的解释权属教务科。